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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年春季学期省政府助学金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07年春季学期省政府助学金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厅、财政厅印发的《关于下达2007年春季学期省政府助学金指标的紧急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省政府决定从2007年春季加大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的资助力度。结合我校学生实际情况,现将2007年春季学期省政府助学金评定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原2006学年省政府助学金获得者,按平均每人250元的标准增加补助学金。
二、对因资助面扩大而新增加的省政府助学金名额,由学院严格按照《学生手册》中《南京中医药大学省政府助学奖学金实施细则》进行评审。省政府助学金是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提供的无偿资助,各学院在评审过程中,要广泛宣传,让每位学生知情,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三、省政府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本专科学生,用于补助学生的生活费,此次按平均每人1000元的标准安排补助学金。省政府助学金可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800、1000、1200的等级标准发放,但总额不得突破学校下拨的金额(人均1000元),同时申请标准的理由需在申请表中申请人申请理由和院系评审意见中予以说明
   四、各院系在下达的名额指标内进行等额评审,不得随意增减名额,在报学校前要在院系师生中进行公示。
   五、省政府助学金评定程序:
  1、5月10日-5月17日 各学院接受学生申请,学生填写有关审批表,学院进行评审并在师生中进行公示;
  2、5月18日 各学院将材料汇总至校学生工作处(省政府助学金中翰林学生的材料需单独上报)
    1)每位获奖学生《省政府助学奖学金申请表》相应的书面文档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2)每个学院《省政府助学奖学金资助奖励学生情况汇总表》的书面文档和电子文档各一份,表格中各学院学生排序时按年级从高向低排列。汇总表需由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3)每个学院同时将所有信息录入学工奥蓝网(学生管理—>奖助学金)中。
3、5月18日-5月28日 学校审核、公示,5月29日上报省教育厅。

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工作处
2007年5月9日
 
 
附件:1. 省政府助学奖学金申请表
            2. 省政府助学奖学金资助奖励学生情况汇总表
 
附件1:
国家和省政府助学奖学金申请表
申请类型 A国家助学金 B国家奖学金
C省政府助学金 D省政府奖学金
学生本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大学 学院  
入学时间   高考总分   毕业高中  
曾获何种奖励  
家庭经济情况 家庭住址   邮编  
家庭户口 A城镇 B农村 家庭人口总数  
家庭月总收入   收入来源   人均月收入  
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年龄 与本人关系 工作或学习单位
       
       
       
       
       
上学年成绩或高考成绩 课程名称 分数或等第 课程名称 分数或等第
       
       
       
       
       
       
申请省政府助学奖学金理由,须填写具体:          
   
   
   
   
   
   
   
   
   
(申请人保证以上所填写情况全部属实) 申请人签名:        
院系评审意见:            
   
   
   
  院系领导签字:      
学校评审及公示意见:            
   
   
   
   
   
校领导签字:     学校公章:        

说明:1.申请何种助学奖学金,便在哪一种上划“    ”。

附件2:

省政府助学奖学金资助奖励学生情况汇总表
学院  (公章) 填报时间:         
学院名称 学生姓名 性别 民族 班级 省政府助学金“扩面”补助金额 备注
             
             
             
             
             
             
             
             
             
             
             
             
             
合计    
 
院领导签名: 联系电话:

 

 


2007-5-10- 作者:-点击数: